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11-12

二级学院、部:

2018年度的科研考核数据统计周期为20171221日至20181220日。考核按《沪电机院科研〔201859号上海电机学院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文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考核安排

1. 本次科研成果考核统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0171221-1130日,第二阶段时间为2018121-1220日。

2. 第一阶段数据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6日,请尽快通知老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并录入相关时间段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横纵向项目和专利等)。

3. 请各部门在2018126日之前将相应的佐证材料及本部门的汇总表(需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上交至科技处。

4. 为对各二级学院的考核结果负责,科技处将分别与各部门科研秘书核对科研考核的所有内容,敬请配合。

5. 第二阶段数据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23日。

6. 系统将根据各阶段的截止日期关闭,谢谢配合。

 

二、论文和著作考核

(一)考核流程

1. 论文或著作由第一作者将相关论文或著作信息填录入科研管理系统。若第一作者非本校教职员工,则由该论文或著作中为本校教职员工排序在先的作者进行录入。

2. 论文或著作作者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完论文信息后,由其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若论文或著作作者为二级学院兼职教师,由论文或著作作者自行选择成果归属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若认可则承担其论文审核职责。

3. 凡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的论文或著作需递交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将其扫描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二)论文考核标准

依据学校科研考核办法,论文考核标准如下:

1. 所有参加考核的论文均依照当年度有效的北大核心期刊、CSSCI来源版、中国科技引证报告等作为标准进行考核。

2. 参加考核的论文分为发表论文和检索论文,其中发表论文原则上时间为20171221-20181220日。检索论文则为2017年度被检索的论文。检索论文无需再次录入系统,提供相关检索证明即可。

3. 所发表的论文必须为学校署名文章(即作者单位)。艺术类作品原则上按照前述办法进行考核,若确实无法提供单位署名的,由发表该作品的期刊提供相关证明。

4. 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应当为本校学生或者是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其导师可以按照第一作者计算科研分值。

5. 参加科研考核的论文应当为首次公开发表。二次发表、重复发表、一稿多投等不符合学术规范的论文不予考核。

6. 以著作形式发表的论文集,按照著作标准进行考核。

(三)著作考核标准

依照学校科研考核办法,著作考核标准如下:

1. 参加本年度著作考核的,应当是2018年度首次出版、首次印刷的著作作品。

2. 著作中应有作者的单位的署名信息。若确实无法提供单位署名的,由发表该著作的出版社提供相关证明。

3. 著作的考核范围包括专著、译著、编著,但教材和教辅用书不在此列。

 

三、项目考核

1. 依据学校科研考核办法,参加科研考核的所有项目必须在科技处立项,由科技处进行经费管理、结题管理和成果管理的项目,其他项目不列入计算范围。

2. 纵向课题由科技处将相关信息分发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各自部门教职员工将内容录入至科研管理系统并先行审核。

3. 横向项目需确认该项目在2018年度有经费到账,由各二级学院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科研考核。

 

四、专利考核

1. 参加科研考核的专利必须是以学校作为唯一专利权人的专利

2. 专利信息由科技处将相关信息分发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教职工将内容录入至科研管理系统并由二级学院先行审核。

 

五、其他事宜

1. 请务必从科技处网页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2. 新进教职员工需要参加科研考核的,由二级学院下属分管科研部门将人员信息录入进科研管理系统的“科研队伍”中,信息录入完全后,由学校审核通过。

3. 如有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系统、论文、著作、专利问题请致电38223013

横纵向项目问题请致电:38223022.